中教金源线上平台-测试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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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细则


1、“积分服务”,是指中教金源为了答谢会员在本网站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或满足其他本网张事先公示/认可的积分获取条件,而特意推出的专属会员的积分奖励服务。

2、“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是指会员在本网站上拍下商品或服务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且确认收货后未发生退款的。

3、“积分账户”,是指用户账户项下的、由本网站颁发给用户作为其中教金源会员专属权益证明的虚拟会员卡。

4、“积分”,是指会员所获得基本积分与额外积分的总和。积分可累积,并累计登记于会员的积分账户中。

5、“积分权益”,是指会员因其拥有的积分而在本网站享受的、区别于其他会员以及非会员的专属人身权利,包括会员专享折扣让利、礼品/礼券兑换以及积分权益兑换等。

6、积分有效期为至少一年;即,从会员获得积分之日起至次年的年底。会员未在积分有效期内行使积分权益的,相应的积分将于会员获得之日的次年12月31日自动作废。

7、获得积分后,您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我的积分”进行查询(会显示当前积分总数及可用积分)。

8、中教金源有可能在经营活动中,根据不同的场景制定并公示适用于单一特殊活动场景的、临时的积分权益规则;会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该类特殊活动,但一经参加则应当遵守本网站的临时积分权益规则。

9、用户丧失本网站会员身份(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帐号被查封等致使用户无法使用帐号的情形)的,登记在用户积分账户的积分及其相应的积分权益将随用户会员身份的丧失而同步消灭。

10、 对于会员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违反《中教金源平台服务协议》、《中教金源积分通用规则》等规则的规定所获取的积分,中教金源有权取消登记其积分以及积分权益,并撤销相关违规交易。

11、 会员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基本积分:

 11.1会员通过本平台购买商品/服务“交易成功”且并未发生退款的,均可获取积分;积分将于会员确认收货后由系统自动发放至会员账户进行累积;

 11.2会员可累积获取的积分数量(个)=会员交易成功商品/服务的售价(元)*积分累积比例(普通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50%,服务类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10%,其他多倍积分等延伸玩法以延伸玩法具体规则或说明为准);

 11.3会员获得积分的数量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全部舍弃,不进行四舍五入)。

12、会员通过本规则11.1以外的途径获得的积分均为额外积分;会员可以通过参与本平台活动获得额外积分并累积,其可获得的积分根据具体的活动执行,建议您关注“会员中心”。

13、积分权益的实现途径:

 13.1兑换礼券;会员通过商品页面、会员中心等渠道消耗积分,即可兑换购物券;

 13.2 通过“会员中心”消耗积分用以兑换超值商品和权益;

 13.3 其他官方举办的活动,可能需要会员消耗积分作为活动准入及报名门槛。具体参见活动当时的正式规则。

14、积分权益的实现限制11.1积分权益仅限会员本人享有,积分不具备可让与性,不可转赠亦不得为会员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士实现积分权益; 会员通过积分实现积分权益时,系统将优先消耗旧积分(如会员积分由去年3月份和今年5月份的积分共同累积而成,则优先消耗去年3月份的积分); 会员通过积分抵扣功能实现其积分权益的,当超过积分有效期后会员消耗积分的相关交易订单发生退款的,会员所消耗的积分将无法予以退还。

15、 积分扣除及权益退还

 15.1 会员应当遵照本网站的规定合法正当地获取积分,合规使用积分。中教金源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涉嫌以非正当途径获取、使用积分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任何涉嫌非正当途径获取的积分中教金源均有权随时取消登记(即扣除);

16、会员获取基本积分的前提是“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因此如会员获得基本积分的交易订单在确认收货后又发生全部退款的,会员授权系统直接扣除通过该笔订单所获取的全部基本积分;发生部分退款的,会员授权系统按照会员申请的退款金额占订单总金额的比例,同比扣除相应的基本积分;

17、会员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在获得基本积分的订单未完全确认无需退款前,保持积分账户中充足的奖励点数,以便系统根据会员的授权即时扣除相应的基本积分;

18、如会员积分账户中的积分不足以扣除会员事实已实现的积分权益的,会员应当补足系统不能扣除到的积分,以免构成不当得利;但由于此时会员事实已无法返还积分,并且积分也并不存在以金钱购买的途径,因此,参照公平合理原则,中教金源将按照积分抵扣场景下积分的申明折扣让利,从会员申请退款的订单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以便积分服务系统的公平公正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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